登录 安全退出

捐髓者频频悔约直击公益事业软肋

 近期,河北保定某高校一女生在捐献造血干细胞过程中两易态度,在当地引起了一场风波。造血干细胞捐献中屡屡出现的悔约现象,应视作漠视他人生命予以谴责还是应更大程度上看成趋利避害的本能受到理解?人们更由此关注:本是造福人类的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何时能成为大多数公民容易接受、乐于参加的事业?

    女生临阵"爽约"缘于家庭阻力

 

石家庄志愿者在填写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表
 
大学生志愿者是造血干细胞捐献公益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悔约"事件经过如下:2003年10月,保定某高校女生陈佳(化名)参加了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血样进入中华骨髓库河北省分库。

    2004年9月,陈佳的造血干细胞血样与一位北京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但红十字会与陈佳联系时,陈佳表示拒绝捐献。这一悔约事件随后被多家媒体报道。

    12月7日,陈佳来到中华骨髓库河北省分库进行采血,表示如果能再次配型成功,她将履行捐髓承诺。

    陈佳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拒绝捐献是受到父母以及祖父母的强烈反对,为避免老人伤心她违心而为。

    对陈佳的表白,记者在知情人那里得到了证实。保定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彭巨亚说:这个学生本人对捐献一直很积极,只是来自家庭的阻力很大。父母反对,爷爷奶奶更是坚决不同意,逼着孙女退出捐献。那女孩到我们这里哭着说,我实在没办法,不能捐了。后来经过艰苦的说服工作,陈佳的父母终于同意了,只是瞒着爷爷奶奶到石家庄进行高分辨检测。

    捐髓临阵悔约引出的法律、道德问题

    根据中华骨髓库的统计,全国志愿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反悔率约占总数的20%。    

    对于捐献造血干细胞是否可以悔约,法律上尚无定论。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晓认为,对这种捐献行为,《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捐献者完全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制。而且如果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则更多的人可能产生顾虑不敢和不愿参加,其结果也对整个公益事业的发展不利。
  另外一种看法认为,《合同法》同时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志愿者填写登记表的"赠与合同",当事人事后的反悔为法律所不允许。

    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略有所知的人们都清楚,干细胞配型成功后,志愿者悔约退出意味着什么:白血病患者和家属遭受到精神上的沉重打击,大海捞针般寻觅到的求生希望瞬间破灭--医生只能眼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远去。

    即使法律赋予了捐献者有随时撤销捐献的权利,然而,来自道德的质问是:你掌握着别人的生命,你可以漠视、离去吗?

    对此,河北省红十字会新闻中心主任蔡胜春认为,捐献志愿者从一个公民的角度来说应该信守诺言,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德标准。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副编审杨桂芳老师说,报名捐献就形成了一个约定,志愿者应该履行诺言。如果出现了没法继续履行的客观原因,比如生病等等,不是志愿者本身的责任。否则仅仅考虑对自己可能造成的危害,尽管另外一方生命很危险,也拒绝进行捐献从而救助他人,那就是缺乏诚信的行为了。

    河北省首位非亲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周伟,是唐山华北煤炭医学院五年级学生,11月为一位浙江女白血病患者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赢得了社会赞誉。河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程立涛认为,周伟的行为体现了他的爱心、同情和慷慨,具有较高道德价值。

    同时,程立涛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说,人的道德情感必须置于理性之下,才是聪明的道德。周伟学过的医学专业知识告诉他,捐献不存在风险,至少风险很低。但对于一个不懂医学知识的人来说,作出这种举动可能会有顾虑。现代道德不主张冲动、感情用事,而要出于明智的选择,对自己和救助者均有利。古代西方有"美德即知识"的结论,同样适用于现代人。

    捐献知识的全民宣传尚需努力

河北省副省长孙士彬看望周伟
周伟在干细胞采集过程中还面带灿烂的笑容

    彭巨亚告诉记者另外一个事例,一个家在石家庄的大学生志愿者,干细胞也配上型了。孩子本人同意,但也遭到父母的阻挠,他们向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提出,捐献对孩子将来的健康有没有伤害,如果你们能写保证书,不影响孩子,我们就同意让孩子捐献。不写保证,我们就不捐。由于这对父母坚持己见,捐献只好遗憾作罢。

    种种现象表明,人们目前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顾虑,还来自于对相关知识的陌生。捐献的人数量少、易反复,表明对这些公益事业的宣传还不够。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一些群众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捐献后会影响健康和自身造血功能,二是认为"捐献要在背脊骨上打孔钻洞,弄不好人可能变傻"。

    河北省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魏影非教授说:"现在采集造血干细胞一般不是直接从骨髓中采集,而是抽取外周血液中从骨髓里用药物、'动员'出来的造血干细胞。对捐献者的影响,至多是在血液'动员'时有些不适。但几天之内这些症状就会消失,完全恢复正常。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因为捐献外周血造血干细胞造成伤害的例子。"

    河北省器官移植配型中心主任石翠英说:"以前医学技术不发达时,是在骨头上打孔,从骨髓中抽取造血干细胞,比较痛苦和危险。现在已经普遍改用采集外周血干细胞,技术比较成熟安全。采集过程跟献血感觉基本一样,要说痛苦,只有扎针头的那一下子,然后在病床上等待3、4个小时完成采集过程。"

    蔡胜春委托新闻媒体帮忙多做些宣传工作,别让老百姓以为捐献造血干细胞就是在脊梁上打洞那么可怕的事了。

河北省红十字会 ©冀ICP备11010659号-8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