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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一家四口签订捐献遗体眼角膜志愿书

 

昨天(2日),79岁的献县老党员赵金栋走上领奖台,接过了“爱心公益大使”的荣誉证书。献县红十字会以此表彰赵金栋一家四口签订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书的义举。

赵金栋是献县临河乡赵三角村人,1977年入党,1988年从献县草编厂退休。2010年,赵金栋陪老伴儿在北京治病。医院里,一个身患白血病的14岁女孩儿捐出遗体,救助了7个人,这让他深受触动,他决定去世后也捐出自己的遗体。2012年,赵金栋的老伴儿去世了。2013年12月6日,在家人的陪伴下,赵金栋到献县红十字会签下了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书,成为献县志愿捐献遗体和眼角膜的第一人。他由此还成为器官捐献义务宣传员,一有时间便骑着自行车入户宣传。

2014年,赵金栋经人介绍,认识了他现在的老伴儿杨桂芝。热衷公益事业的共同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两人2014年4月1日领证结婚,第二天,杨桂芝便在赵金栋的陪伴下到献县红十字会,签下了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书。

两位老人的举动深深感染了家人。2014年11月和12月,赵金栋的二女儿赵海燕和大女儿赵海霞,也先后签下了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书。大女儿赵海霞告诉记者:“父亲和继母都热心公益事业,作为女儿,理应身体力行,弘扬这种家风。”

二女儿赵海燕则说:“我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得到了家人的同意和支持,这是促使我这样做的动力。”献县红十字会副会长郝光宇告诉记者,在赵金栋一家人的影响和带动下,献县目前已有12人签下了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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