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光昱 李淑丽 实习生赵研 一个是年近六旬身残志坚的农村妇女,一个是生命垂危的21岁青年,昨日,抚宁县抚宁镇的方耀敏和驻操营镇庄河村的刘长昊先后签下了捐献志愿书,成为了无偿捐献遗体和眼角膜志愿者,实现了“尽自己的力为社会做点事”的共同心愿。 ■刘长昊:不想无声无息地离开要为社会做点事 见到红十字会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病卧在炕的刘长昊吃力地爬起身来,趴在炕上在捐献志愿书上郑重签下了名字,期间虚弱的他额头上冒出了汗珠。 提起刘长昊的病情,刘长昊的母亲于丽鹅止不住泪水涟涟。8岁那年,刘长昊不幸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药物的支撑下他读到了高三。性格乐观、学习成绩优秀的刘长昊是班里的体委、数学委员,并参加了学校足球队。2007年9月,高三学期刚刚开始不到1个月,刘长昊的病情加重,转型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为维持他的生命,父亲刘永池四处打工,每个月的收入全部用在儿子身上,但还是无法担起儿子每个月二三千元的治疗费和每次万元左右的复查费。一年半以前,家人不得不给儿子停了药,仅靠每个月一次的输血来维持。而上个月,刘长昊的父亲刘永池又失业了,每个月维持孩子生命的1600多元输血钱还没有着落。 刘长昊的造血功能已完全丧失,医生说只有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才能救命,但至少25万元的费用是他家无论如何都承受不起的。“要是治病也能像买房子付首付款那样就好了,我的病就有救了,可现在,我只能这么躺着等待……”刘长昊说,“我不能就这么无声无息地离开人世,曾经,考上大学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我最大的心愿,如今这个愿望实现不了了,我就受电视新闻报道启发,想通过这种方式为社会做点事吧。” 坚强的刘长昊打动了来为他签写捐献志愿书办理公证的抚宁县公证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他们为他留下了200元捐款,抚宁县卫生局也为他提供了500元救助款,并表示要帮助他申请大病救助,希望他能重获健康。 ■方耀敏:捐角膜和遗体是人生第三个愿望 “我应该尽一份力发一份热为社会留下点什么。”57岁的方耀敏一边填志愿书一边向记者讲述要捐献眼角膜和遗体的初衷。 改革开放初期,方耀敏和亲戚合伙开了一家饭店,生意红火。然而,1988年的一场车祸使方耀敏失去了左小腿,但她并没因此消沉,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她热心帮助他人,精心教导两个儿子,获得了好媳妇、女能人、身残志坚标兵、模范家长、模范纳税户等称号。此外,她还4次成为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并曾担任抚宁县残联肢残协会主席。2002年,方耀敏的假肢全坏了,当时她已没能力支付重新制作假肢的费用,市、县残联免费为她安装了新的假肢,县妇联人员也经常来看望她、鼓励她。“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党和政府帮助了我。”方耀敏激动地说。 2006年,也是因为媒体报道,使她开始有捐献眼角膜和遗体的想法,她的想法得到了儿子的大力支持。她说,她的一生有三个愿望,一是考大学,二是入党,三是为社会做点事———捐献眼角膜和遗体。前两个愿望没实现,第三个愿望的实现令她激动不已。她说:“我身为残疾人,深知残疾人的痛苦,我当了一辈子残疾人代表,应该做一个表率,发挥自己的一点光和热为社会做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