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上班,刚到办公室的市红十字会组宣部副部长秦红梅就收到了一个大大的包裹,拆开一看是两个鼓囊囊、沉甸甸的白色棉质布袋,布袋的缝合处针脚细细密密、整整齐齐,一看便知是用手工一针一线缝制上去的,真让人不舍得拆开。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满了颜色红润、颗粒饱满的花生米,在其中一袋花生中还发现有一封亲笔信,展开一看只有短小却异常工整的两段话,信中写道“……慧丽生前爱美,逢年过节麻烦你们给她送上一朵鲜花!今邮去花生两包,是我们的土特产,感谢你们对她多年的照顾,如有时间欢迎你们到山东来作客”……
原来这是重庆市首例器官捐献者刘慧丽的父母从山东寄来的。
拿着这份沉甸甸的礼物,秦红梅的思绪在恍惚间回到了一年多以前……
那是重庆市红十字会的第一例器官捐献者,一个来自山东胶州到重庆师范大学报到的大一新生,也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2012年9月10日,刘慧丽因血小板减小突发颅内出血抢救无效于当晚21时46分在西南医院死亡。她的母亲张瑞花,一位只上过初中、干了一辈子农活的农村妇女,忍着巨大悲痛,替闺女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自愿无偿捐献女儿的器官、遗体和眼角膜。年仅20岁的刘慧丽在第三军医大西南医院捐献的肝脏、肾脏让3个人重获新生,捐献的眼角膜已让4个眼疾患者重见光明,捐献的遗体用于第三军医大学的临床医学研究。她是重庆市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的第一例器官捐献者,也是我市首例成人器官捐献,为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在慧丽离开人世之后的2012年 9月12日,《重庆日报》刊登了与青岛《半岛都市报》两地联动的报道《女儿要寄的麻花,父亲再也收不到了》。这篇报道深深地触动了全程见证慧丽捐献的秦红梅。为了帮助慧丽完成这个遗愿,给她远在家乡的父母寄去重庆的特色小吃——磁器口的“陈麻花”。同年9月13日,秦红梅带领红会工作人员和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去到磁器口古镇,精心挑选了麻花,通过快递公司寄给了山东胶州市红十字会,托他们转交给慧丽山东老家的父母。之后的每一年的教师节(也就是慧丽捐献器官生命延续的日子),重庆市红十字会都不会忘记刘慧丽这份“爱的承诺”,帮她为远方的父母寄上一袋来自重庆的麻花,让她感觉慧丽还在!同年的12月20日下午,秦红梅、米智慧代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参加了在青岛举行了第四届“微尘公益之星”颁奖晚会,刘慧丽被评为“十大微尘公益之星人物”,在晚会现场见到了慧丽父母,把在重庆买的麻花亲手交到慧丽父母手中,并在青岛胶州市红会的陪同下,前往慧丽老家胶州市铺村看望和慰问慧丽的父母,关心他们两位老人家的生活状况,慧丽父母当时非常感动,还给重庆红十字会的代表们赠送了他们家亲自种的花生。
而今天,当我们再次收到两位老人从远在山东胶州寄过来的花生米时,曾经参与捐献的红会工作人员和器官捐献协调员感到非常欣慰的同时心情也非常沉重。我们的捐献者家属,他们在自己亲人逝去的悲痛时刻作出决择捐献出亲人的遗体器官用于挽救他人的生命和为国家的医学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这种大爱无私的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敬,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感恩和铭记。受捐者家属应该感谢他们,医学院的学生们应该感谢他们、移植医生应该感谢他们,我们红十字会更应该感谢他们,没有他们的大爱之举,生命的希望就不能成功传递。而如今,老实本分、善良朴实的慧丽父母他们为社会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却没有向我们索取任何回报,他们只是希望每年的逢年过节我们能去看看慧丽,为她献上一朵鲜花。多么伟大的父母、多么高尚的情操!
合上信,秦红梅已是泪流满面,立即安排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慧丽父母寄来的爱心花生米分发到重庆市红十字会每个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手中,并及时给慧丽父母取得联系,请她放心,每年的4月4日,我们都会在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组织开展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刘慧丽的名字也于今年清明前刻在纪念碑上。纪念活动那天,有许许多多爱心志愿者前往纪念园一起缅怀纪念他们的女儿,并给她敬献了鲜花,慧丽永远活在重庆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