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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

       项目办理地点: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11-66600121(河北省红十字会)0311-69095040(河北省中医院)  0312-235528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服务对象:具有河北省户籍,诊断为胃癌、肠癌、肺癌、肝癌、前列腺癌、脑恶性肿瘤并在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困难家庭患者,受助患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受理条件:确定在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高发癌(胃癌、肠癌、肺癌、肝癌、前列腺癌、脑肿瘤)患者。

办理形式:请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和申请表,于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相关门诊受理。

基本信息:“高发癌救助基金”是河北省红十字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为帮助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而发起成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受理标准:在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接受抗癌(胃癌、肠癌、肺癌、肝癌、前列腺癌、脑肿瘤)手术治疗的患者。

申请材料:救助对象在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进行合理治疗后交付完整的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住院收费票据、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等)

办理流程:

(一)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或监护人向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定点医院负责初筛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符合初筛条件的患者填写《河北省红十字会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定点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会官网下载),并持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三)定点医院对确定救助的患者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

(四)河北省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完成审核后,及时将救助资金拨至垫付定点医院或自付患者账户。

办理方式:河北省中医院或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对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表下载:smartcore/cms_res/hbhsz/upload/file/2025_2/5_14/q685manci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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