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解决部分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着力培养当代大学生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的规定,近日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大专院校中开展募捐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大专院校中开展募捐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局、团市委、大专院校要把这次募捐活动作为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一件好事、实事来抓,认真制定募集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募捐重点是每年的在校毕业生,同时也鼓励其他年纪在校生。动员他们自愿将自己不用的被褥、衣物、文具、图书、玩具和其他物品捐赠出来。要求各校要设专人负责,做到物品和账目清楚、一致。做好捐赠物品的清理、分类、登记和保管工作,并于6月底前将募集的物品统一交到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确保将捐赠物品用于改善灾区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境况,每年向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各大专院校公示捐赠物品分配情况,接受捐赠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