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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各市红十字会、省直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八大”)于1029日胜利闭幕,这次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共谋发展的盛会。为全面深入地贯彻好会议精神,动员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会员以高昂的斗志、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之中,经研究决定,将115日至125日定为省红十字会系统“八大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月”,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要尽快向当地党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八大”会议的盛况,认真传达胡锦涛主席的重要讲话、吴仪副总理的致词和彭珮云会长的讲话,传达大会工作报告、《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修正案)》以及大会换届选举的情况。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召开理事会,传达会议精神,组织红十字会专职干部集中学习“八大”会议文件,通过自上而下,逐级召开会议等形式,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八大”精神,用“八大”精神统一红十字系统的思想和行动,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八大”精神的具体措施。

三、各团体会员单位也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八大”会议精神,特别要结合胡锦涛主席、吴仪副总理和彭珮云会长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对红十字会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

四、各级红十字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进行传达,积极向社会宣传红十字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特殊作用,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红十字运动。

五、各市要抓住“八大”召开这一契机,将我省红十字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一要以理顺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切实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将2004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结合本地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谋划好2005年工作思路,为完成“八大”确定的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八大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月”期间,省红十字会将组织力量对各市宣传贯彻“八大” 情况进行调研,并督促检查各市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等工作情况。

各市务于1210日以前将“八大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月”总结报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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