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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送万家

自1998年中国红十字会启动“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如今已经成为红十字会的品牌之一。

每年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都在春节前举行,省与各市红十字会募集资金,购买御寒物品(棉衣、棉被等)、过节用品(如油、米、面)等,慰问各市的贫困家庭,给他们带去温暖。

为更好地落实“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省红十字会规定:

一、凡得到上级慰问物资的地方,要按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和物资;

二、要策划组织举行“送温暖”活动仪式,认真布置现场,明确宣传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参加,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要严格遵守救助原则和救助物资的发放程序,对拟受益户名单要在当地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受益人接受慰问物资后,要签字盖章。基层红十字会要将受益人签字盖章的材料和有关凭证等保存完整,以备审计。

为让更多的困难家庭感受到“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的温暖,省红十字会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携手帮助困难家庭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对于大额的捐款、捐物者,我们提供如下表彰,以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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