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同亮
(2007年2月28日)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同志们、朋友们:
下午好!
新春伊始,我们在这里举行河北省“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启动仪式,这是我省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由省政府倡导、省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的全省大规模社会公益募捐活动即将拉开帷幕,同时也标志着我省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的全面启动。值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应邀参加“博爱一日捐”启动仪式的各位来宾和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多年来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我省是农业人口大省,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各地仍有部分群众的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等因素致贫返贫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发挥红十字会的社会救助团体职能,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9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红十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博爱一日捐”活动的主旨,是弘扬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爱心力量,广泛吸纳慈善资金,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为创建“文明河北、和谐河北”做出积极贡献。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有利于发展新型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有利于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必将对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河北进程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博爱一日捐”活动点多、线长、面广,是涉及全省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满腔热忱、卓有成效地抓好这项工作,在此,我提出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身怀爱民之心,多做利民之事”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关心支持“博爱一日捐”活动的开展,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活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捐款,引导社会公益行为,为募捐活动的健康开展创造条件。
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募捐活动,要将 “博爱一日捐”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系统、本行业创建“文明河北、和谐河北”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要主动与红十字会沟通联系,努力为募捐活动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募捐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讲,一要尽快逐级成立“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办公室,摸清本地各行业单位和人员底数,做好接收捐款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确保活动组织工作万无一失。二要配合“博爱一日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演、义卖募捐活动,营造社会公益氛围,引导社会公益行为。必要时还要主动上门劝募,最大限度地扩大募捐效果。三要本着对政府、对群众、对捐赠者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募捐资金,确保募捐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四要在募捐活动中随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捐赠单位和个人名录,提高捐赠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博爱一日捐”活动从启动到开展,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尤其离不开媒体的大力支持。我们殷切希望,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募捐活动主题,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优势,大力宣传现代公益理念,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捐赠热情。各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给予重点跟踪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力度,为“博爱一日捐”活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成为我省社会公益品牌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同志们、朋友们,“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社会关注、群众热盼、政府支持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我们相信,有省委、政府的重视,有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新闻媒体的舆论推动,有全省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踊跃参与和积极支持,“博爱一日捐”活动一定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从而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在此我们号召:全省社会各界行动起来,积极加入“博爱一日捐”的行列,“捐出您的一天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捐款不分多少,重在您的参与”,让我们在奉献中体验人生快乐,见证社会进步,让燕赵儿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文明、繁荣的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