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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承德、 张家口等受灾地区开展募捐活动的通知

冀红业字(2005)8号

  

关于为承德、 张家口等受灾
地区开展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市红十字会、华北石油管理局红十字会、省直团体会员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一些地方引发了山洪暴发,造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目前,承德、张家口、邢台、保定市遭受了洪涝灾害,造成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别是承德兴隆县大仗子村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已失去基本生活条件。截止8月18日不完全统计,洪涝灾害共造成4市13县288个村庄不同程度的灾害,受灾人口33.2154万人,死亡3人,失踪7人,伤病370人,无家可归17.0265万人,缺粮人口22.6635万人,倒塌房屋1.2514万间,损坏房屋1.2002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9516亩,直接经济损失6.41515亿元。
  灾情发生后,省、市红十字会积极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省红十字会紧急为受灾群众购买了棉大衣、棉被各300件,募捐了300箱方便面,总会同时下拨1000件棉衣全部送往灾区。目前,由于灾区受损严重,粮食绝收,房屋冲毁,公路断交,灾民的生活用品全部被冲走,亟待援助。为了让灾民能安渡秋冬,过上温暖的元旦和春节,省红十字会发出紧急呼吁,决定自9月1日—9月30日为募捐月,请各市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市要有一名领导主抓募捐工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制定确实有效的募捐方案,把募捐任务落实到人,各负其责,组织开展救灾募捐工作,真正把募捐月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响应省红十字会的号召,依法开展宣传,加大募捐力度,广开思路,发挥自身优势,全力以赴搞募捐。要积极组织当地团体会员单位、志愿工作者在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开展各种募捐活动。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踊跃捐款,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
  三、各团体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积极发动会员捐款,为灾区人民献爱心。
  四、各级红十字会对募捐的救灾款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对捐款数量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为确保有限的救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各市和省直团体会员单位募捐的款,要全部上缴省红十字会,集中统一使用。我会将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户 名:河北省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行石家庄市泰华支行
  帐 号:00330208091001
   六、在开展募捐活动中,各地要注意收集好的典型,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一个为我省灾区人民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请各市于10月15日前将开展救灾募捐工作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省红十字会业务部。联系人:郭艳丽  电话:0311--85989812
          

2005年8月29日



主题词:关于 为承德  开展  募捐  通知
抄 报:总会赈济救护部、孙士彬会长
河北省红十字会业务工作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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