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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红十字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70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红十字事业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和财政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具体用于支持红十字人道救助救援、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贫困白血病和先心病儿童救助及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等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本级和总会相关的直属单位。

第三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是总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公益性。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社会监督。凡项目资金资助的活动或实物,应使用红十字标志,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宣传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

(四)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挪用资金,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

(一)总会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项目资金。

(二)总会负责制定项目资金规划、编报项目资金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制定项目资金相关的规章制度。总会财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调整、监督、决算及绩效考评等工作;研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组织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论证和绩效考评。

(三)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总结验收及追踪问效;配合总会财务部门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第五条  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批。

(一)向财政部申请项目资金的权限仅限于总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资金需求,由总会负责统一组织论证、审核、汇总后向财政部申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具体可参考中央部门项目申报文本(范本)。

第六条  项目资金预算编制。

(一)项目资金收支预算纳入总会年度部门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要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和单位组织的各种收入、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具体编制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计划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总会财务部门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及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年度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草案,经总会审核后,报财政部审定。

第七条  项目资金执行管理。

(一)项目资金年度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追加、终止、撤消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

(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分类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专人管理、单独立卷,按照项目活动的发生地分级归档管理。

(三)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组织落实。项目资金由财政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总会,总会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使用单位。

(四)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当年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完成项目计划,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执行中一般不得产生结转和结余资金,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须按相关规定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在以后年度使用。

(五)使用项目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由总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集中办理。项目购置的设施、设备、器材等,由使用单位按照固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库存物资必须建立项目物资库存台账,项目物资的调拨和领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核销和出库。

第八条  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一)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方案的确定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项目资金进行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主动接受监督和审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三)对虚假冒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完成后,总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每年3月底前,总会应向财政部报送并向社会公告上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总会在项目结束时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总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按规定每年向财政部报送绩效考评结果。财政部将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及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财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07〕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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